07/15/2008
網路工作者的5個「定律」
Web Worker Daily網站引用了來自Rules of Thumb.org的「靠網路工作者的5個定律」,蠻有趣的,記下來;老樣子,條目是他的、內文是我的。
這一點在需要發包、而且可以追加預算的公共工程上最為常見;對於自己接案、但估價經驗比較少的個人工作者來說,恐怕得用許多慘痛經驗,才能換來這點覺悟。通常以為可以小賺、但最後卻虧本做都不見得能結案的原因,最常見的是:
其實訓練自己透過經驗、觀察、溝通來訂出合理又有賺頭的報價,才是最理想的方式;但如果狀況實在難以捉摸,也許如標題所說,等於是把粗估價格乘以3,對自己是比較安全的方法,即使真的虧本也虧得有限(如果這樣還虧很多,你可能不適合做這一行:P)。
這組數字的意思大致是說:
換言之,至少那90%的人就是「只會看熱鬧的鄉民」、文雅一點說則是「消費者」。其實這個定律要講的道理很簡單,就是「想做什麼就自己做,別指望別人幫你」。
這話其實對了一半;你以為那90%-99%的人一點用都沒有嗎?當然有;雖然無論你做什麼(像是我以前搞電子版雜誌、或是現在很多人搞Web 2.0網站),最好就是摸摸鼻子自己幹了,但如果做得好(或不好)的話,還有很多很多的鄉民會幫你鼓鼓掌(或是潑冷水)。
無論鼓掌或潑水,在網路上玩的人都得心存感激。因為套句行銷的行話說,這麼容易找到的focus group、這麼立即的反應,讓你即使不會馬上賺到錢,也可以在開站一天之後趕快把這無底洞關起來,實在是佛心來的。
這個定律知道的人可能比較多,常見的意思是「80%的財富聚集的20%的人手中」;但也可以說是「80%的力氣往往花在20%的事情上」、或是「80%操作軟體的時間只用到20%的功能」等等。
其實道理很簡單,因為有所謂「優先順序」這種東西,所以每件事情的重要程度不同、需要的時間也不同;因為有「聰明才智」這種東西(特別是賺錢方面的),所以每個人在單位時間中賺到的錢也不同。
聰明才智(和機緣)也許沒辦法改變,但多少可以靠進修工作技能和知識來彌補;至於如何找出事情的優先順序,讓工作效率更高,好歹爬進人群中的前50%,就得靠個人的本事了。
我不是軟體開發者,所以對這一點沒什麼意見;但我想這跟前一點會有點關係。前一點的原文中提到,因為「80%操作軟體的時間只用到20%的功能」,所以:
換言之,如果軟體開發者(或其他工作者)只執著於自己喜歡的、簡單的、無關痛癢的、只是好看的部份,而不願意、或沒有能力找出工作項目之間的優先順序,那麼生產力跟高手比較起來,有個好幾倍的差異就不足為奇了。
也就是說,讓你分心的事情越多,工作時間就會拉得越長,而且延長的時間會比被打斷的時間多好幾倍。
除了在管理嚴格的公司裡頭,令人分心的因素是在所難免的;電話、msn、twitter、email、上廁所、喝水、玩公仔、搞團購、逛網拍‥‥,都是分心的罪魁禍首。
然而把這些因素都去掉就有用嗎?我倒不覺得;太過純粹的工作環境,效率不見得一定比較高。也許我應該列出一個定律:「太過專心做無聊工作一小時,事後就得打半小時瞌睡來彌補」。所謂無聊工作像是高速公路開車、跟喜歡演講的老闆開會、一下午寫一支原始碼1MB的組合語言程式等等。
另一種理論是,工作環境終必須有適當的調劑,才會有更高的效率和創造力(顯然Google的管理階層相信這個)。那些打斷工作的事情,究竟算是調劑、還是阻礙工作流程的殺手,不僅因人而異,而且可能永遠不會有確切的答案。
如同我以前說過的,自由工作者最大的福利之一,就是可以自己安排工作時間、以及工作時間之中的變化;但自由工作者也有兩種,一種是真正「自由」,除了時間之外,工作的類型、品質、甚至收入也都隨緣,另一種則是以自由來換取更高的工作(和生活)效率與品質。
我想大多數認真維持自由工作形態的人,應該是屬於後者、或者正往後者前進;這些定律(其實也不是真的定律,只是歸納出來的一些原則)能不能描述您的工作狀態、對您能不能有所啟發,其實都很難說。
不過我認為最重要的是,因為你自由,所以能自己決定優先順序,找到最適合自己的生活方式和形態;既然如此,就別浪費這一點。
估算工作所需資源時,先粗估,把結果乘2再加50%
這一點在需要發包、而且可以追加預算的公共工程上最為常見;對於自己接案、但估價經驗比較少的個人工作者來說,恐怕得用許多慘痛經驗,才能換來這點覺悟。通常以為可以小賺、但最後卻虧本做都不見得能結案的原因,最常見的是:
- 錯估案件的規模、所需時間、以及自己要先墊的額外成本;
- 高估自己的工作能力和速度,接了吃不完的案子;
- 一開始估得準確,案子進行中卻拗不過(老經驗的)客戶不斷額外要求,卻又不知如何談判。
其實訓練自己透過經驗、觀察、溝通來訂出合理又有賺頭的報價,才是最理想的方式;但如果狀況實在難以捉摸,也許如標題所說,等於是把粗估價格乘以3,對自己是比較安全的方法,即使真的虧本也虧得有限(如果這樣還虧很多,你可能不適合做這一行:P)。
Jakob Nielsen的「90-9-1」定律
這組數字的意思大致是說:
在大多數的線上社群中,90%的人是只在旁邊看,但從不貢獻的人;9%會稍微貢獻一點,而大多數的事情都是1%的人做的。
換言之,至少那90%的人就是「只會看熱鬧的鄉民」、文雅一點說則是「消費者」。其實這個定律要講的道理很簡單,就是「想做什麼就自己做,別指望別人幫你」。
這話其實對了一半;你以為那90%-99%的人一點用都沒有嗎?當然有;雖然無論你做什麼(像是我以前搞電子版雜誌、或是現在很多人搞Web 2.0網站),最好就是摸摸鼻子自己幹了,但如果做得好(或不好)的話,還有很多很多的鄉民會幫你鼓鼓掌(或是潑冷水)。
無論鼓掌或潑水,在網路上玩的人都得心存感激。因為套句行銷的行話說,這麼容易找到的focus group、這麼立即的反應,讓你即使不會馬上賺到錢,也可以在開站一天之後趕快把這無底洞關起來,實在是佛心來的。
「80-20」定律
這個定律知道的人可能比較多,常見的意思是「80%的財富聚集的20%的人手中」;但也可以說是「80%的力氣往往花在20%的事情上」、或是「80%操作軟體的時間只用到20%的功能」等等。
其實道理很簡單,因為有所謂「優先順序」這種東西,所以每件事情的重要程度不同、需要的時間也不同;因為有「聰明才智」這種東西(特別是賺錢方面的),所以每個人在單位時間中賺到的錢也不同。
聰明才智(和機緣)也許沒辦法改變,但多少可以靠進修工作技能和知識來彌補;至於如何找出事情的優先順序,讓工作效率更高,好歹爬進人群中的前50%,就得靠個人的本事了。
最好的軟體開發者,產能比最差的高出10倍
我不是軟體開發者,所以對這一點沒什麼意見;但我想這跟前一點會有點關係。前一點的原文中提到,因為「80%操作軟體的時間只用到20%的功能」,所以:
先找出這最重要的20%功能、並且趕快做出來,是迅速開發軟體最重要的原則之一。
換言之,如果軟體開發者(或其他工作者)只執著於自己喜歡的、簡單的、無關痛癢的、只是好看的部份,而不願意、或沒有能力找出工作項目之間的優先順序,那麼生產力跟高手比較起來,有個好幾倍的差異就不足為奇了。
工作被打斷兩次,得花一小時來彌補
也就是說,讓你分心的事情越多,工作時間就會拉得越長,而且延長的時間會比被打斷的時間多好幾倍。
除了在管理嚴格的公司裡頭,令人分心的因素是在所難免的;電話、msn、twitter、email、上廁所、喝水、玩公仔、搞團購、逛網拍‥‥,都是分心的罪魁禍首。
然而把這些因素都去掉就有用嗎?我倒不覺得;太過純粹的工作環境,效率不見得一定比較高。也許我應該列出一個定律:「太過專心做無聊工作一小時,事後就得打半小時瞌睡來彌補」。所謂無聊工作像是高速公路開車、跟喜歡演講的老闆開會、一下午寫一支原始碼1MB的組合語言程式等等。
另一種理論是,工作環境終必須有適當的調劑,才會有更高的效率和創造力(顯然Google的管理階層相信這個)。那些打斷工作的事情,究竟算是調劑、還是阻礙工作流程的殺手,不僅因人而異,而且可能永遠不會有確切的答案。
如同我以前說過的,自由工作者最大的福利之一,就是可以自己安排工作時間、以及工作時間之中的變化;但自由工作者也有兩種,一種是真正「自由」,除了時間之外,工作的類型、品質、甚至收入也都隨緣,另一種則是以自由來換取更高的工作(和生活)效率與品質。
我想大多數認真維持自由工作形態的人,應該是屬於後者、或者正往後者前進;這些定律(其實也不是真的定律,只是歸納出來的一些原則)能不能描述您的工作狀態、對您能不能有所啟發,其實都很難說。
不過我認為最重要的是,因為你自由,所以能自己決定優先順序,找到最適合自己的生活方式和形態;既然如此,就別浪費這一點。
2008/07/15 01:07:52 | 工作技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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